《皮革工作组 - 台湾地区取水许可证指南》
通过英国在台贸易投资办事处进行了一项独立审查,以调查台湾地区取水许可的相关情况(2011年5月25日报告)。取水许可有两种类型:一种用于农业,一种用于工业。本说明仅适用于长期存在且以下情况的制革厂:
- 使用农业许可证;或
- 没有许可证。
这种情况背后的明显历史是,台湾政府(从1972年起)热衷于在农村地区建立工厂以及相关制革厂,并在某种程度上宽松地将制革厂与农业部门联系起来。农村地区的长期制革厂仍然受此概念影响。最近,台湾政府似乎将重点转向了废水许可证和取水系统,虽然理论上仍然存在,但并未统一应用。这意味着一些(农村的)制革厂难以出示有效的取水许可证。由于政府已将重点转向排水许可证,任何拥有农业许可证或没有取水许可证但持有有效排水许可证的制革厂,(根据惯例)似乎不需要出示有效的取水许可证,即排水许可证将被视为当前的法律要求。
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如果台湾政府审查这项政策,那么一些皮革制造商可能会潜在地违反台湾法规。目前没有迹象表明政府可能会改变其政策。
考虑到上述因素,LWG已接受农村地区有效的废水排放许可证(根据惯例)似乎被地方当局视为取水和排水所需的全部条件。